为了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做到政策透明、程序规范、结果公开、监督机制健全,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,促进博士研究生面试工作的规范化管理,提高博士生选拔机制的科学性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组织形式
1.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面试工作领导小组,主要负责面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,制定博士研究生面试工作办法,并组织开展面试的各项工作。
2.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面试工作小组,具体负责落实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的面试工作。
二、面试的原则
1.坚持科学选拔。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,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,确保生源质量。
2.坚持公平公正、择优录取、宁缺勿滥。做到政策透明、程序公开、结果公开、监督机制健全,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。
3.坚持全面考查,突出重点。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,重点考察考生创新精神、创新能力、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,并把它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因素。
4.坚持客观评价。面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,每个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列。
三、面试的内容及要求
面试采取面试的方式,主要是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,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,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,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。每位面试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。
1.面试内容
(1)专业知识: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(专业)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,利用所学理论发现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,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;
(2)英语水平:主要是英语听说能力;
(3)培养潜力: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;
(4)基础素质:主要考察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,专家推荐信,以及自我评价材料等;
(5)精神面貌:主要考察精气神;
(6)综合能力:主要考察团队合作与人际沟通能力。
2.面试要求
(1)面试考生按照抽签确定先后次序;
(2)每个考生先简要介绍自己的情况;
(3)老师提出专业问题以及其他相关问题;
(4)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;
(5)面试工作小组进行综合评价。
四、面试成绩的计算办法
评分指标 |
总分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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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面貌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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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素质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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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知识 |
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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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能力 |
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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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养潜力 |
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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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语能力 |
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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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体换算公式为:
面试成绩=专业知识成绩×20%+英语成绩×20%+基础素质成绩×10%+培养潜力成绩×20%+综合能力成绩×20%+精神面貌成绩×10%
五、面试时间和地点
1.面试时间:2016年4月10日下午3:30
2.地点:舜耕校区国际交流中心(天舜大厦)619室
六、工作纪律
1.面试教师中若有亲属为本专业的面试考生时,不得参加面试工作小组。
2.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招生工作规定,坚持原则,秉公办事,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,不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,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和检查。违者必须追究,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。
3.学院研究生秘书必须提前审查所有面试考生的报考材料,并验证面试考生的身份,以防代检、代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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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.04.07